靈丘縣2025年第一批公租房實物配租抽號分配實施細則
為確保靈丘縣2025年第一批公租房實物配租工作公開、公正、公平有序進行,根據《靈丘縣2025年度中低收入住房困難保障對象復核及新申報工作方案》(靈政辦發〔2025〕3號)文件精神及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次抽號配租工作實施細則:
一、本次公租房配租由符合準入條件的公租房保障對象自愿申請,實行公開、透明抽號確定房號,由公證處、紀檢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老干部代表、新聞媒體、社區代表及保障對象代表全程監督,并設立舉報電話:縣住房事務中心,0352-3396020。
二、此次分配房源共412套,分別為振華西街路南濱河家苑小區232套、存孝社區B區180套,套均建筑面積50平方米左右,抽號房源數與分房戶數一致。具體抽號順序分為兩組:
第一組為優先租賃組100戶,指家庭中有以下情形之一:一是家庭中有重度殘疾(視力、肢體、精神)人員;二是家庭中有患重大疾病人員(以縣級以上醫院病歷為準);三是申請人或家庭成員是1958年6月30日(申請人或家庭成員中有優撫人員的擴大到1960年6月30日)前出生的家庭。在劃定的濱河家苑小區12#樓1層(6套)、3層(1套)、30#樓3層(3套)和存孝社區B區1-3層(共計90套)房源中抽號。
第二組為租賃組312戶,在濱河家苑小區4至6層(222套)及存孝社區B區4-6層(90套)房源中抽號,兩組房源數均與分配戶數一致。
三、被認定為此次公租房配租對象的家庭經公示無異議后,申請人持身份證及復印件(申請人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委托代理人持委托書、代理人及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縣住房事務中心辦理實物配租資格認定證,申請人憑實物配租資格認定證參加現場抽號,未按時辦理的家庭按放棄處理,兩年內不得再申請公租房保障。
四、抽號步驟
1.抽號前一天,在縣公證人員的監督下將所有與實物配租戶數一致的房源號(優先租賃組、租賃組)放入兩個檔案袋中,加蓋公證處、縣住房事務中心公章后專柜封存。
2.抽號全過程由縣電視臺主持人主持,具體步驟分兩輪進行。
(1)由工作人員在抽號箱中投放第一組(優先租賃組)房源號,由專人核實抽號人資格,按照順序號(順序號按資格證號先后排列)依次上臺抽取房源號。每個申請家庭只能抽一個號,抽出后當場開封并由主持人宣布申請人姓名及所抽的房源號,宣布后抽號人持身份證、實物配租資格認定證、現場抽取的房源號到現場公示的房源圖旁由工作人員進行現場標注公示,再到指定位置登記造冊并填寫現場確認書。
(2)第一組抽號完成后,由工作人員投放第二組(租賃組)房源號,由專人核實抽號人資格,按順序號在抽號箱中抽取房源號(程序同上)。
3.抽號確認后即生效,不再調整。若配租家庭拒絕抽號或不接受抽號結果,視為自動放棄配租資格,兩年內不得再申請公租房保障。
4.裝修:租賃家庭自由選擇裝修隊伍,按照樣板房標準(1.1萬元/套)裝修,裝修費用自己先行墊付,經有關人員驗收達到規定標準后,待縣政府籌集到資金后返還本人墊付的裝修費1.1萬元,達不到標準的按評估價格返還裝修費,超標準裝修的,仍按1.1萬元標準退還。
靈丘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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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備:1402240200010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