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靈丘縣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貫徹執行交通運輸(地方海事)發展的法律法規規章、方針政策及相關業務工作的組織落實;負責對道路客貨運輸、城市客運、道路運輸站場、機動車駕駛員培訓、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機動車維修、綜合性能檢測、汽車租賃和物流企業的質量信譽考核和服務保障工作;負責對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練場、機動車維修、物流服務業務、定制客運、客貨運分公司等經營備案;負責對源頭治超政策法規的宣傳,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各類貨物集散地排查及日常監管,確定重點貨運源頭單位并報上級主管單位及縣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加強重點貨運源頭單位貨物裝載工作的監管,發現違法超限超載行為及時報送縣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建立貨運企業及從業人員信息系統及信譽檔案,登記、抄告超限超載車輛和企業等信息,進行道路運輸企業質量信譽考核;負責全縣道路運輸、站場設施的服務保障工作;水路運輸管理工作和船舶、浮動設施的檢驗工作;負責道路、水路運輸、城市客運從業人員、從業資格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道路運輸行業有關統計、市場監測、經濟運行分析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人:胡旸,聯系電話:0352-3331257。
(二)靈丘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有關交通運輸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公路路政、道路運政、城市客運管理、交通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管理、地方海事行政、水路交通管理等執法門類的行政處罰以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對交通運輸市場主體及從業人員經營行為實施行政檢查,糾正違法違規行為,維護交通運輸市場秩序;負責查處重大案件和跨區域執法工作;負責組織開展行業專項治理、行業安全生產檢查和超限超載治理等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投訴舉報案件的受理、辦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信息資料的收集、統計、分析、傳遞與整理歸檔工作;承擔全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對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實施監督、指導和協調;承辦上級有關部門交辦、轉辦的其他事項。負責人:鐘揚,聯系電話:0352-8522865。
(三)靈丘縣公路發展中心。為縣交通運輸局公路建設養護管理提供輔助工作;為全縣農村公路建設工程提供技術支撐和服務;承擔全縣重點農村公路工程質量檢測、質量鑒定等技術支撐保障工作;對縣農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水毀應急工程等進行核實上報;負責全縣農村公路統計報表、路況變更的匯總、上報。負責人:王佃永,聯系電話:0352-8522865。
(四)黨務辦。負責全局的黨務組織、黨務宣傳、黨務公開等工作,并承擔相關文稿起草工作,做好相關會議記錄工作,負責黨員管理、發展黨員、接轉組織關系、收繳黨費、黨內統計等工作。負責人:劉云霞,聯系電話:0352-8522865。
(五)行政辦公室。組織協調局機關工作,負責文秘、宣傳、政務信息、督辦提案建議辦理、檔案、機要、值班、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并指導所屬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國家安全、愛國衛生運動、計劃生育、綠化和新聞等工作;承擔目標考核、政務公開、史志年鑒、保密等工作;組織起草局重要報告、綜合性文件,承擔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后勤管理工作;承擔交通對口幫扶工作;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智力引進、專業技術等級的考核培訓、勞動保護工作;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負責人:王曉文,聯系電話:0352-8522865。
(六)財務科。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按照國家財務制度的規定,根據交通事業發展計劃,認真編制預算、決算,嚴格執行財務計劃,把握經費開支范圍和標準,合理使用資金;辦理日常會計核算業務,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原則,及時做好報賬、記賬、算賬、復查核對工作,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晰、日清月結、賬表相符;監督檢查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和指標的完成情況,嚴格計劃用款和報批手續,發現經濟管理薄弱環節,及時向領導提出管理意見和建議;做好財務、物資的核算工作,定期進行清產核資;負責會計報表的編制及各項經濟指標的考核,如實反映財務狀況,及時提供真實可靠的信息;組織本處財會人員對有關財務法規的學習,加強業務培訓;管理交通運輸行業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聘用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人:段治軍,聯系電話:0352-8522865。
(七)規劃設計科。根據縣整體規劃,編制農村公路中長期規劃;根據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安排及農村公路實際需求,編制相應的公路建設規劃;向上級主管部門上報農村公路建設規劃;編制規劃內建設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等待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審批并列入計劃。委托或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定設計單位;向設計單位提供項目基本情況及相關材料;配合設計單位對項目進行實地勘察并提出相關設計意見;審核施工圖設計相關內容及預算編制情況;辦理施工圖設計批復手續;監督設計單位向施工單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對要實施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按規定委托設計及環評;完成相關報建手續;按規定公開發布招標信息;完成招標手續確定中標施工單位;完成相關開工手續;按規定確定監理單位;施工中搞好監督和協調工作;完工后組織驗收并完成結算及審計;所有完整資料移交存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人:張鵬程,聯系電話:0352-8522865。
(八)工程管理科。負責工程技術工作,提供技術咨詢,參與工程建設策劃;負責施工管理,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施工進度計劃等;負責監理單位的協調管理,審查監理規劃、細則和監理報表;參與工程預、決算,協助基建領導實施投資控制;組織工程施工的開工、檢查、驗收,監督工程施工,負責工程簽證和工程費用結算,落實投資控制計劃;會同監理部門編制工程建設進度計劃,落實工期控制;負責工地現場的管理協調工作,創建文明工地;協同質檢科落實工程質量全方位、全過程管理,參與各項檢查評優工作;抓好工程信息管理,協助相關科做好資料歸檔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人:張曼亞,聯系電話:0352-8522865。
(九)養護中心。負責編制全縣農村公路養護計劃,勘測預算農村公路養護工程的大中修工程;負責公路、橋梁養護的監督管理;負責審核上報及監督、檢查分級管理范圍內的路面大中修、水毀預防及修復、公路安全保障、危險路段改善、危橋加固改造等養護專項工程項目;負責路況資料的收集及養護質量和工程質量的指導、檢查、評定;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人:劉明國,聯系電話:0352-8522865。
(十)質量檢測監督科。貫徹國家有關公路工程質量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技術標準;負責本單位公路工程質量監督,組織開展公路工程質量監督檢查;負責對施工現場影響工程質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參與交竣工驗收的質量檢查工作;掌握本單位交通基本建設質量動態,定期向領導匯報監督管理工作情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人:郭建綱,聯系電話:0352-8522865。
(十一)政策法規科。健全完善各類行政執法工作制度。監督指導道路運輸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行政執法政策文件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全局系統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制培訓以及考核工作;負責全局系統執法人員執法證件的辦理和年審工作;負責全局法制宣傳教育以及行政執法公示工作;負責全局行政執法案件卷宗的立卷、歸檔工作,指導全縣運政執法文書的應用;負責全局行政行為的復議、訴訟的應對工作;負責全局各科室報送行政處罰案件的違章處理工作;負責全局信訪、維穩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督察督辦信訪案件,協調處理群體性上訪事件;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人:劉晉輝,聯系電話:0352-8522865。
(十二)信息中心。負責局機關網絡的運行維護和網絡安全工作,負責信息中心和局機關的信息設備管理和日常維護;熟悉業務、刻苦鉆研、提高專業技術、加強業務理論學習、更新知識,以適應局機關在信息技術方面的不斷發展;規范管理好隨機資料、隨機檔案和備份軟件,拒絕與本單位無關的人員及軟件進入本中心;加強安全意識。認真做好軟件防盜和防病毒工作,下班時,關好電源、電燈與門窗;嚴格按制度辦事,不徇私情,保證本單位所有資料的正常有序進行,杜絕閑雜人員進入本中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人:李自新,聯系電話:0352-8522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