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公室(政工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擬訂本系統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重大政策并督促落實。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司法行政年鑒、史志的編撰工作。負責新聞宣傳、政府信息公開、應急管理、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本系統科技和信息化相關工作。負責本系統意識形態領域的分析研判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后勤保障及安全保衛工作;承擔局機關文電收發、計算機網絡、保密、文印、接待等工作。負責局司法行政干警隊伍建設、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和政風行風雙評工作;負責司法干警的教育培訓和政治理論學習;負責對干警進行年度考核。負責人:臧澤平,聯系電話:0352-8520148。
(二)普法依法治理辦公室。承擔縣委依法治縣辦相關工作,接受縣委依法治縣辦的統籌協調,負責處理縣委依法治縣辦的日常事務。負責人:孟祥權,聯系電話:0352-8520148。
(三)基層股。指導推進全縣司法所建設,指導、監督全縣司法所業務工作和司法助理員培訓工作。指導全縣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協調指導人民調解員協會。指導全縣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負責縣級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指導司法所、法律服務所和人民調解工作;負責法律服務所和執業人員的年檢注冊;組織指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業務培訓。負責組織指導對刑釋解矯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負責制定保障人民群眾參與、促進、監督全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指導全縣人民團體、群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負責人:曹建龍,聯系電話:0352-8520148。
(四)社區矯正管理股。負責監督檢查全縣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指導、監督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愿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負責人:呂福麗,聯系電話:0352-8520128。
(五)行政復議與應訴股。起草或組織起草縣政府規范性文件草案;審查縣直各單門以縣政府名義制定的規范性文件草案,并向縣政府提出審查報告。承辦縣直各部門和鄉鎮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承辦縣政府的規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廢止工作。承辦縣政府規范性文件、上報備案。協調全縣各部門在法律、法規實施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指導、監督全縣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辦向縣人民政府申請的行政復議案件和涉及縣人民政府的行政應訴工作。受理、審查向縣人民政府提出的行政賠償要求,辦理行政賠償有關事宜。承辦政府一般經濟合同的備案審查工作。承擔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向縣人民政府提出的有關行政裁決案件的舉證、答復等工作。組織或參與有關重大行政案件的調查、審理工作。負責人:段曉東,聯系電話:0352-8520148。
(六)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負責規劃和推進全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臺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全縣社會組織和志愿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全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承擔縣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負責人:李志,聯系電話:0352-8520148。
(七)行政裝備股。負責本系統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的管理工作和中央政法補助專款和基建投資的使用工作。負責本系統的服裝和警車等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經費預決算、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府采購工作。負責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人:孟祥權,聯系電話:0352-8520148。
(八)行政執法協調與監督股。負責全縣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各部門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負責全縣行政執法人員隊伍建設,負責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定;負責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考試和行政執法證件的核發管理;負責部門間行政執法中的爭議協調工作;負責對行政執法行為實施監督;負責組織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負責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負責人:張麗萍,聯系電話:0352-8520148。
(九)普法與依法治理股。負責擬訂全縣法治宣傳教育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全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全縣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負責局機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并組織對外法治宣傳工作;指導全縣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負責人:王方軒,聯系電話:0352-8520148。